2025-05-21 18:03:36 来源: 集美区教育局
一
招生原则
坚持“积分优先,遵循志愿”原则,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,尽量提供学位,公正公开地组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。
二
申请条件
1.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,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,未及龄和超龄均不符合条件。
2.随迁子女父(母)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且居住地住址在集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(2025年4月30日前有在集美区居住记录或暂住记录)。
三
积分计算办法
入学积分按照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,总分115分。
(一)务工社保积分(58分)
1.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2个月得4分,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/12个月×4分计算得分,以按时缴交月份累计得分,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,本项满分48分。
2.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、务工的,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,另一方可以作为副申请方计算积分。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12个月积2分,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/12个月×2分计算得分,以按时缴交月份累计得分,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,本项满分10分。
(二)稳定居住积分(57分)
1.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,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/365天×2分计算得分,本项满分24分。
2.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%以上(不含50%)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(房屋用途应为“住宅”)且实际入住的,积24分,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。
3.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,并在集美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,累计每满一年(12个月)积1分,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/12个月×1分计算得分,本项满分9分。
四
积分入学程序
网上登记
4月14日—4月25日
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4月14日—4月25日期间登录“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”(https://www.xmedu.cn)或关注“厦门i教育”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xm_ijy)进行网上登记。
审核报名信息
4月26日—5月31日
4月26日—5月31日,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信息,自动调取申请人的社保、居住、房产等信息进行审核,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。审核结果可在“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”(https://www.xmedu.cn)或“厦门i教育”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xm_ijy)查询。随迁子女家长如对审核结果有疑义,可于5月31日前通过“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”或“厦门i教育”微信公众号提出复查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公布试算积分,积分确认
6月12日—6月20日
1.试算积分公布。6月12日—6月17日,系统将在“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”(https://www.xmedu.cn)或“厦门i教育”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xm_ijy)公布积分试算结果,相关家长可凭报名登记的账号密码登录查询。
2.积分复核。6月12日—6月18日,相关家长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异议,可在网上申请复核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积分确认。6月12日—6月20日,相关家长对公布的积分无异议的,应及时进行网上积分确认。逾期未进行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。
积分公示
6月23日—6月27日
公布空学位及积分排名
7月23日前
积分志愿填报
7月24日—7月25日
积分派位
7月28日
入学确认
7月29日
注册报名
7月30日
录取到公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及时入校注册报名,逾期未注册的,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公民办小学就读。
五
其他事项
本实施细则由集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仅适用于2025年集美区积分入学工作。
附件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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